时光匆匆,温故知新。
过去一周(10月16日—10月22日)
本市有哪些纪检监察重要工作和动态?
“海河清风”【每周“纪”忆】
带您一同回顾
市纪委监委
市纪委常委会召开扩大会议 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新时代办公厅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全国党委和政府秘书长会议精神、市委常委会会议部署要求以及全市党委和政府办公厅(室)主任会议要求【详情】
市纪委常委会召开扩大会议 传达学习贯彻李希同志在二十届中央第二轮巡视工作动员部署会上的讲话精神【详情】
滨海新区纪委监委
举行2023年第三季度“每季一赛”理论业务技能竞赛
竞赛以理论业务知识闭卷答题测试形式进行,试题以理论知识和纪检监察业务知识为重点,督促纪检监察干部真正做到应知应会、真知真会。
和平区纪委监委
十二届区委第六轮巡察工作正式启动
本轮巡察安排3个区委巡察组,对区红十字会、区工商联、区科协、区科技局、金街管委会、五大道管委会6个单位党组织进行常规巡察。同时,开展选人用人和机构编制纪律、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专项检查。
河东区纪委监委
十二届区委第六轮常规巡察完成进驻
将对区委党校、区民政局、团区委、区残联、春华街道等5个单位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并以“巡街带社区”的方式,对春华街道所辖社区党组织开展监督。
河西区纪委监委
组织开展学访交流
组织四个街道50余名纪检监察干部到桃园街道广顺园社区开展学访,社区纪检监察工作联络站站长依次介绍社区党建品牌、社区廉洁文化建设、联络站建设运行和监督工作开展等情况。
河北区纪委监委
聚焦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开展专项自查和片区互查
紧盯经济普查整体进度安排,把准时间节点,实时监督普查中各个环节,为严格普查纪律、保证数据真实准确有效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南开区纪委监委
十二届区委第六轮巡察动员部署会召开
宣布本轮巡察组组长、副组长授权任职及任务分工决定,安排3个巡察组对有关单位党组、街道及所辖社区党组织开展巡察,同时,开展选人用人和机构编制纪律等专项检查。
红桥区纪委监委
召开监督工作例会
对持续深化纠治“四风”、作风纪律建设百日行动、常态化回访教育等9项重点监督工作进行推动。
津南区纪委监委
深化粮食领域专项整治
聚焦粮食安全领域突出问题,深入职能部门开展调研座谈,了解本区粮食领域有关情况,实地查访区粮食购销企业,围绕主责单位落实成品粮轮换、粮安工程建设等方面监管责任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督促有关单位严把成品粮出入库质量检验关。
北辰区纪委监委
召开各镇纪检监察工作推进会
听取各镇纪委年度重点工作完成情况汇报并提出工作要求,推动各镇纪委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好下阶段工作。
宝坻区纪委监委
六届区委第六轮巡察进驻工作全部完成
承担六届区委第六轮巡察任务的5个区委巡察组全部完成进驻,将对区市场监管局、区金融局、区城管委、区商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工信局、区发改委、区政务服务办8个区直部门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同步进行优化营商环境专项监督,对大口屯镇所属8个村开展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巡察。巡察期间,同步对8个区直部门党组织开展选人用人、机构编制纪律执行情况、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保密工作专项检查。
宁河区纪委监委
召开第四季度业务考核分析调度会
通报区纪委监委2023年1—9月份问题线索办理和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情况,分析解决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难点堵点和突出问题,并部署下一步重点任务。
蓟州区纪委监委
召开第三季度业务工作调度会
听取前三季度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各项业务工作进展情况,并进行点评调度,研究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对第四季度全区纪检监察工作再部署再推动。
市纪委监委驻市委教育工委纪检监察组
推动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
前往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开展“巩固拓宽主题教育成果 推动市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专题讲座培训,并对考试院巡视整改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市纪委监委驻市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
深入市人民医院在建工程现场开展督导检查
详细了解工程进展、安全生产情况,督促相关部门紧盯过程控制、人财物管理等关键环节,保障工程廉洁高效完工。
市纪委监委驻天津港集团纪检监察组
举办天津港纪检监察系统知识竞赛
本次竞赛内容涵盖党章、党的二十大报告、纪检监察业务知识等,8支参赛队伍、154名纪检监察干部通过线上与线下的必答题、抢答题、风险题、加赛题4个环节,开展业务竞技,提升纪检监察业务水平。
市纪委监委驻城投集团纪检监察组
围绕驻在单位扶持经济薄弱村发展工作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走访武清区梅厂镇郭罗庄村和单堼村,对城投集团落实扶持经济薄弱村发展工作情况开展监督检查,通过听取情况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检查等方式,详细了解扶持资金拨付程序落实、扶持工作效果以及作风建设等情况,并提出意见建议。
市纪委监委驻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纪检监察组
针对如何精准用好第一种形态开展培训
通过“专题培训 交流研讨”,重点解决对第一种形态认识不深、把握不准以及运用不够主动经常、不够精准规范、不够平衡有效等问题。